县级法院不立案

编辑:吴律师 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 发布于2024-03-02 13:40

一、法院不立案怎么办
1、要求法院出具不予立案裁定,对该裁定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。不立案是司法机关对案件材料审查后,认为不存在犯罪事实,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,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,或者具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,决定不予受理的行为。
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三条
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。对符合起诉的,必须受理。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,不予受理;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二、二审不立案怎么办
需要了解不立案的原因再做判断,二审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案件应采取速裁方式审理。经审查认为上诉人提起上诉的理由明显不成立的,应在立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做出驳回上诉裁定,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有不同意见的,也应在立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做出裁定。
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案件,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,因为一审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认为异议不成立的,是用裁定的方式驳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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